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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事关十年的故事。十年前我还不听蔡健雅,那是她刚来台湾,出了第一张大碟叫《呼吸》,封套上的她倔强低着头,眼睛里又有义无反顾。Polygram的企宣说,蔡健雅的《呼吸》唱得真好,歌声很有特色,一定会红,如果她没有红,就是宣传的问题。然而事实是,她真的没有红起来,所谓世事无常也就是这样。
      后来听到她的《无底洞》,一个素颜的女生,抱着吉他唱:“很快就风起云涌,人类的心是个无底洞”,当时很吃惊,这么露骨的揭示,谁又能承受得了呢?那时我更喜欢戴佩妮,她在《流星花园》里小女生似的唱你要的爱会把我宠坏,有点甜蜜又有点幸福。同样是才女出身,戴佩妮的浅显温和更容易被人接受。只是这么多年过后戴佩妮的小女生样开始显得刻意,而Tanya兜兜转转一大圈,经历了许多,不咸不淡地发了几张片,到《双栖动物》开始急剧升温,再到《Goodbye & Hello》二度拿下台湾金曲奖最佳女歌手奖,总算是彻底得到乐迷和商业的肯定,修成正果。而我总觉得一切都是因为当初听着她一路走来的孩子渐渐成长起来,经历了所有悲欢离合的故事,于是慢慢懂得了那个歌唱者的心。
      是的,我开始喜欢蔡健雅。
      虽然我听过她的歌,无论如何也不算多。
      
      记得她刚出道的时候,唱腔像极了爆发力十足的那英,同样是真性情的女子,那时的她还难免有些青涩。然后自《陌生人》起,风格愈发成熟,那时她的声线是巅峰,低沉而温润,唱片公司估计也在录音上费了不少功夫。然而蔡健雅毕竟不会是剔透感十足的梁静茹,到后期她的嗓音越来越沙哑,混合了一点杂音,多了的是充实感,好像越来越少听到纯粹的唱功的东西,她几乎不加修饰的声音本身就成了锋利的刀刃,划破所有人欲盖弥彰的伪善。低声唱着“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仅此一句,根本不需要更激烈的言语了。
      她的歌乍听时是有一种云淡风清的气质,反复咀嚼过才发现内里刻骨的细腻,与其说是云淡风清,不如说是不失大气。关于描写过去的情感,有刘若英《后来》式的缅怀,有张惠妹《听海》式的悲壮,有莫文蔚《阴天》式的自嘲。蔡健雅与此不同,她要表达的态度更为坚决,又有点自欺欺人,好像面对一个伤口,固执地撇过头去不看它,假设一切尚未发生。虽然《空白格》的前两句歌词是“其实很简单,其实很自然”,但你真的以为那描述的是多么豁达洒脱的情绪么?所以《达尔文》才是《Goodbye & Hello》里最诚实的歌曲,因为Tanya一面讲述着人在情感里成长的过程,一面并没有假装得自己对一切毫不在意。
      我见过许多喜欢蔡健雅的女孩儿,毫无例外,看起来都是十足坚强,一切随意,背过身哭泣的样子不会被人看到。其实那种坚强不过是个错觉,为的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稍稍有些固执,但却是令人疼惜的存在。
      Tanya本人的固执也是一样,都说陈绮贞这么多年始终都保持着少女的心思,其实十年过去,蔡健雅同样也都没怎么变过。十年前她就开始唱《与你无关》,自欺欺人地说什么“因为每天一个人游荡才会对你喜欢”,只不过十年后更加看清世事,于是歌词就换成了隔岸观火的“得不到的就更加爱,太容易来的就不理睬”,其实同样都是冷静剖析自己的那条路,只是抵达的距离有所区别。她的情歌也是一样,从一开始就渗透着太多的无奈与隔阂,用尽全力,结果仍是无能无力。
      年轻的时候,我们是固执得不肯相信这些的。是现实改变了每个人的看法,是我们渐渐追上了她,学会理解她歌词里描写的真实。而她不过转了个身,假装不看以前的风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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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乐坛近年的低迷已成有目共睹的事实,究其原因,很难讲说是本岛经济不景气多些,内地接触外界信息渠道渐长多些,还是台湾音乐异军突起多些。加之张国荣、谭咏麟、王菲、张学友等一代巨星都因种种原因逐渐淡出,后起之辈如张敬轩等在内地后劲又稍显不足,90年代初港岛音乐一统天下的巅峰格局早已不复存在。于是唯一能够代表香港骄傲、能同时收获口碑和高人气的歌手,似乎就只剩下陈奕迅了。他们叫他Eason、E神、陈胖子,或者是“新歌神”,人人认定他就是张学友接班人。
      其实陈奕迅不能算是张学友接班人,看似性情重合,实则路数不同,好比一个九阴一个九阳,何况时代的背景早就兜兜转转一大圈。如果说张学友的全盛时期尚有四大天王中其他三位在演艺事业上与他并驾齐驱的话,那么今日的陈奕迅却真正做到了舍我其谁的王者之风。港人对陈奕迅的特别偏爱,不仅因他肩负着香港乐坛的神话旗帜,更因他的音乐,本身就写活了本地小市民喜乐参半的生活历程,那些好奇、热恋、辗转和自怨自艾,在看似不着力的字句曲调间,却分明烙下了打着“香港”二字的情感印记。
      
      Part 1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中间隔着那十年。”
      
      其实Eason几乎没有唱到过完美的爱情,如果有,也早被忘记了。他的歌,多的是错过后的唏嘘,抱憾后的怀念。他最为内地人熟知的一首歌,是林夕填词、陈小霞作曲的《十年》,虽然论意境比不上粤语版的《明年今日》,但这场浅显的无疾而终的爱情,在陈奕迅直抒胸臆的演绎下,已显得足够动人。林夕和陈小霞的第二次合作,是06年的《不如不见》,同样是关于十年的轮回,同样的物是人非、抱憾不已,这次Eason甚至连一个高音都没有,只是旁若无人地诉说着这样不完美的却发生在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身上的故事。有意思的是,在这两首类似的歌曲中,林夕的粤语填词都远远超过了国语版,国语词里的林夕总显得直白和流俗,只有母语令他细腻、敏感和暗沉。所以《爱情转移》里只能不痛不痒地唱“徘徊过多少橱窗,住过多少旅馆,才会觉得分离也并不冤枉”,到了《富士山下》里却成了“拦路雨偏似雪花,饮泣的你冻吗,这风褛我给你磨到有襟花”的痛心与悲凉。
      Eason最好的情歌,大都出自林夕之手,因为他够决绝够悲凉够无奈,同时他又够理智,《富士山下》中唱“何不把悲哀感觉假设是来自你虚构,试管里找不到它染污眼眸”,这是林夕的一贯哲学,仿似爱情从来都不是随随便便的走马观花,而是计算准确的精彩好戏。这种特质又进一步被黄伟文加以放大,《葡萄成熟时》教人面对爱情要静候再静候,《十面埋伏》里精心策划却依旧无缘相见的两人更令听者心生悲切,然而退一步说,这才是最最真实的都市情感写照,不是男孩儿梦想的“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也不是女孩儿以为的“命中注定我爱你”,而是每时每刻的擦肩而过和不如不见,这才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的。
      25岁以前,很难听懂Eason到底在唱什么,他不是五月天,不会兴高采烈地叫喊着“难道我又我又初恋了”,他也不是蔡健雅,可以毫无遮掩随心所欲地唱“得不到的就更加爱”。其实也许他就是一个拧巴劲儿十足的中年男人,表达点个人情感还要绕好大的圈子,结果就是你很难明白在世俗面前,“白如白牙热情被摧毁,香槟早挥发得彻底”是多么惨烈和悲壮的情感废墟。
      结果就是你很难明白,为什么他明明要说“I will always love you”,出口就变成了“从来未爱你,绵绵”。
      
      
      Part 2 “感激车站里,尚有月台曾让我们满足到落泪。”
      
      与很多歌手不同的是,Eason所唱的,从来都不仅仅是情爱。他的爱情观总是带点怯懦和自嘲,他自比K歌之王,到最后他唱“爱是怀疑,爱是妒忌”。爱情是他曾经历的精彩部分,亲情和友情却是他的信仰,虽然亦总有些缺憾,然而怀念却与日俱增,成为回忆里最珍贵的部分。
      《单车》是我听过描写父子之情最好的作品之一,不是默契贴合相亲相爱,而是相处的局促、表述的缺失、内心的深爱。Eason从来不唱虚构的完美,却能发掘出平淡中感人至深的那一面。《Shall We Talk》也是如此,感叹着两代人不够相互体谅,却不忘点醒听者关系的生疏只是因为表达错误和害怕触摸,并不是爱本身不够强大。
      《你的背包》讲的可能是爱情,也可能不是,是怀念多过爱恋;《人来人往》唱的大概是爱情了,然而放到更广阔的范围里,也同样适用。“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这样残酷的问题实际上根本不需回答,或者无法回答,是一直盘踞在所有人心中的困惑。所以他开始唱夕阳无限好,说“风花雪月不肯等人,要献便献吻”,看似无所谓,有没有都无所谓,却不免还是要在《最佳损友》里怀念“从前共你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
      都市生活有时沉重又枯燥,至少应该学会珍惜。无论是父亲的单车、母亲的热汤、情人的背包,还是那个不知道为什么会让我们热泪盈眶的车站月台,心灵的慰藉常常不过只需要一个契机罢了。因为爱情的发生几率永远都是那么低,所以毋需时时憧憬完美,不若微笑着看透它,反而可以拥有很多。
      这是我们最容易忘记的,有天听Eason唱出来,才顿觉无比贴切。
      
      
      Part 3 “花都走马看花,水都划艇嬉水,都比不起家里的餐台。”
      
      有一个歌迷说,“奕迅一直都在唱生活”,如果你还记得《Last Order》里连续失恋两次的男子,失恋的原因是因为“只是回到他的家里,十几坪,家徒四壁”,就应该知道此话不假。他唱的是都市小市民的生活,绝不是高高在上呼风唤雨的家伙。我们在家里痛恨自己的肥肉时,他在《King Kong》里为他的肥肉辩护,“只因一身脂肪抵挡得起炮火”;我们还在装模作样安慰股市炮灰,他已经开始幸灾乐祸“谁输了钱,失了恋”;然后有一天,他躺在床上痛苦地大呼“头痛得要死”。我们爱这样的陈奕迅,是因为他唱歌不用负责的,所以他比我们诚实,心里话都唱出来。
      《随意门》里面说,“随意门即使准我打开,两秒后我就回来”,的确是普通市民的心理状态,花都水都华丽无比,家里的餐台却胜在实在二字。但另一方面,你又不能阻止他继续抱有对随意门的幻想。香港人的精神实质与英国人一脉相承,而英国人本来就有够矛盾,不知道是由于伦敦的天气问题还是他们身处巅峰,最后多少带点嬉皮士的味道。简单说来,就是对周遭的一切都充满抱怨和不满,但又能为自己的每个所作所为找到再合适不过的理由,内心可谓强大无匹。
      看看陈胖子在香港影片中的癫狂表现,他的确是市井气质的最佳代言人。他在《打得火热》里表现得像个无赖,《冲口而出》里则是个自负的疯子。还有,《2001太空漫游》唱的就是2001太空漫游,《心里有鬼》唱的就是心里有鬼。这样的内容怎么能唱成一首歌呢?但他的的确确这么做了。
      不用多做计较,每个懂得生活的人都知道,取悦自己才是生活的重心,每一件能够令你开心的事,都不会是无意义的。陈奕迅就是教你抛弃大脑、忘掉烦恼,又有什么不好?当然这里我们还是提供香港两大作词人的书面看法,用林夕的话是,“前程不管可否锦绣加灿烂,认真地玩,全心去玩,更好玩。”用黄伟文的话来说,是“继续嬉戏,看我到处飞。”
      
      
      Part 4 Life is going on…
      
      我一早说,Eason代表的是香港。而香港情结的实质是什么?大概就是“Life is going on”了。港人由于长期以来承受巨大的生活和工作压力,所以极少沉溺于幻想之中,而是不断与现实交战,人人看重现实,心底却又顾影自怜,于是对自身和其余不可靠的事物充满危机意识。
      可能现实生活里,不如意的事总占大多数,真正给予生活以慰藉的,恰恰是生活本身,至于选择的是享受、忍让还是反击,反而不那么重要。Eason音乐的出彩之处,正在于无论他唱什么,总暗含生活的细节和玄机,这当然也与他的幕后班底密不可分。Eason的经典之作,半数以上出自林夕和黄伟文的填词,加上陈辉阳的编曲,三位最顶尖最本土的音乐人合力成就了新歌神今日的江湖地位。毋庸置疑,林夕是宠爱陈奕迅的,但他宠爱的不仅仅是陈奕迅,他有太多的面给了太多的歌手,相比之下,黄伟文的确对Eason宠爱更多。但问题是,以上两位的词作,在目前香港歌坛的新作品中占到了半壁江山,何以只有Eason能达到如此高度?
      Eason自己曾说,他最难过的事就是12岁时远离家人去英国念书,这段在异国他乡漂流的见闻和经历无疑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并且早早领悟生活的真谛,显得格外坦诚豁达。他的音乐除了爱情,也会有《苦儿仔》这种凄苦又极富香港特色的作品,即使在Pop界情歌的主流地位无法撼动,但关注生活本身的音乐同样可以赢得喝彩。Eason所表达的生活态度其实一如既往,虽然他唱过很多长吁短叹的苦情歌,最后仍然回到积极向上,乐活人生(至少是直面人生)的主旋律上来——生活本身不会完美,但它始终在继续,所以如何更好地接受这一点才是重大课题。
      于我而言,我同样喜欢他差劲的身材、鬼马的表情和永远乱蓬蓬的头发,很有亲切感,很有喜感。
      
      
      写在最后
      1 有很多个人看法,并不要求他人认同。比如一开始我把Eason的位置摆在了学友天王之上,那主要是由内心决定,所以在这一点上请不要举例来反驳我了。
      2 一开始甚至打算写一万字,后来又觉得,就情感来讲,一百字和一万字,给旁人的感受是相同的。何况很多朋友都比我看得通透,所以,如果你在阅读中有些跟我类似的感触,我就很高兴。
      3 我还没有听《不想放手》,且终究爱他粤语歌更多。
      4 关于张震岳,我这些年一直想说点什么,但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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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上某个事物,真的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那时是初夏,夜晚的大街上还有点嘈杂。有一个声音从音响里传来,欢快又随性,他唱“嘟哔嘟哔嘟”,然后学意大利大舌头唱“叭啦叭叭叭”。
      那时有一个女孩儿坐在我的房间里,她说,唐门小三,天气真热。其实天气并不是真的热。
      那时我们在听的一首歌,叫做《Curbside Prophet》。
      
      你已经知道了,那个声音的主人就是Jason Mraz,今年三十一岁,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是维吉尼亚的不知名小镇,一头贴耳短发让他看起来像个英国人,他还给自己取了个令人费解的绰号叫“男巫”。
      《Curbside Prophet》就是我们的初次见面。那时他25岁,还是一个双手插口袋等着自己火箭到来的公路小青年,而我像是那只登上苏联火箭“斯普特尼克2号”的名叫莱卡的狗。虽然这个比喻听上去是如此蹩脚,但我就是停不下来。我想象莱卡透过太空舱的玻璃,远远凝望着曾经生活过的、微微闪着光的地球,心中一定充满了激动、不解、讶异和莫名的喜悦。Jason Mraz就是我眼里的蓝色星球。
      让我想个合适的表述方法好了,他总是让我禁不住手舞足蹈。虽然他忧伤时的低音像Damien Rice,拉长的戏剧化高音像Rufus Wainwright,转音时甚至还有点Shakira的独特味道,但骨子里,他还是独一无二的“Mr. A-Z”。他总是把节奏写得忙不迭往前赶的架势,把连串歌词像玻璃弹珠一样拼命往外倒,鲜活得叫人应接不暇,又忍不住觉得生活原本就是这么纯粹亲切、简单随意。
      Jason Mraz是这样的歌手,不拘泥于演唱技巧和形式,只为了内心所感而歌唱。这些真诚的歌是有魔力的存在,它们让你更好地体会到平凡中酝酿的美好,站在生活面前自信满满,就像不知上了多少转的发条。这是他身上最难得的,至今没有改变的特质。
      
      2008年5月,Jason Mraz的新专辑取名《We Sing, We Dance, We Steal Things》,《We Sing》和《We Dance》分别是之前发行的两张EP。
      《We Sing》收录的是四首中板作品,干净朴实。《I'm Yours》有Jason Mraz独特的节拍和阳光灿烂的自在哼唱,专辑收尾的《A Beautiful Mess》选用了最简单的配器,纯净中略带忧伤。
      顾名思义,《We Dance》的部分要浓烈得多,先是专辑开场曲《Make It Mine》直接从主歌的Dream-Pop元素跳到副歌的爵士风,欢快得让人吃惊不已又迅速入戏。《Butterfly》鲜明的管乐运用和《Only Human》的唱腔爆发都让人印象深刻,《The Dynamo Of Volition》更是将Mraz口齿伶俐的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和着简单轻快的鼓点,简直快可以用“字字珠玑”来形容了。
      专辑中另外四首没有收入EP中的作品,姑且归入《We Steal Things》的部分。如果说六年的历程能让一个大男孩儿有什么改变的话,这就是了。《Lucky》更像是一首淡定闲适的Michael Bublé式作品;《Love For A Child》中有Mraz一贯的情真意切,但这样直抒胸臆的对外在事物的关切却并不多见;《Details In The Fabric》里James Morrison的声音并没有我最初想象的那么激烈和躁动,在Jason Mraz的主导下,这位原本爆发力十足的新晋Soul男歌手在这次合作中更多地呈现出平和的一面,两人的演唱交汇成一片温暖的音场。或者只好说,曾经的男孩儿的确学会了更成熟地看待生活和自我,学会了云淡风清和直面人生。
      
      当然话说回来,我最爱的,还是歌曲里时不时冒出来那些随意的转音,我得说实话,我对Jason Mraz的喜爱,就始于那一句“Look at me now now now now”。而事实上,正是这些十足即兴的天才处理使他的音乐具有了历久弥新的魅力。每一个被遗漏的细节,都可能成为下一次聆听时的小惊喜,让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所缺少的真的只是发现而已,并且忍不住手舞足蹈灵魂出窍、没来由傻笑以及在机动车道上奔跑(两个都不是好习惯)。
      这跟在迪厅里听Akon时的肆意摆动不同。这不是迷离氛围中的自我放纵,也不是荷尔蒙刺激下的百无禁忌。这更像是,我的心里每天开出一朵花。
      其实所有的力量和快乐都源自内心,音乐只是放大镜,是确定自身的途径,不然你以为为什么人家只用唱一句“Wake up everyone”你就浑身每个毛孔通透到不行?当然明白了这层道理之后我仍然不介意Jason Mraz继续做我的High歌之王,他的演唱本身就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积极向上,何况还有时不时迸发的灵感小宇宙叫人会心微笑。
      不知道有多少人记得Jason Mraz是在十八岁时辍学离家去追寻自己的音乐之路的,在等待签约的六年时间里到底发生过什么人们并不清楚,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满怀热情地唱着“Life is wonderful”,即使偶尔表露忧伤,也是源于对世界的热爱而不是阴郁。
      虽然看起来有点像没心没肺,但于我而言,能够始终牢记世界的明媚,并学会在一切麻烦事前保持微笑,就是人生的至high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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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nas Brothers是美国最当红的流行朋克乐队,很显然,这种音乐类型就是当下青少年流行乐的绝对主流。而且我们没有必要去讨论乐队的音乐性,因为观众选择Jonas Brothers本身就带有某种指向性。对于那些成熟的听众,可能我们就是想偶尔感受下迪士尼式的青春热力没心没肺,对于更年轻的以女性为主的小听众而言,Joe Jonas的脸让其它的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南方公园》有一个荒诞理论,说只要一个女孩儿为某件事物尖叫,就会引起方圆五公里所有女孩儿的尖叫,最后整个世界的女孩都开始尖叫,并且无法控制。自从加盟Hollywood以后,Jonas Brothers就很完美的诠释了这个理论。如果你不相信的话,请看看今年的MVA颁奖典礼,真是所谓的“年轻没有失败”。

      再来说说音乐,专辑的十二首歌听上去都没什么本质区别(就算是稍微柔情一点的《Lovebug》和《Sorry》也一样),无非就是热热闹闹唱唱跳跳,从头到尾都是荷尔蒙严重过盛的二分之一拍鼓点,但问题是这样朝气十足充满动感的音乐又有多少听众会真的不喜欢呢?尤其是在人家的旋律确实不错的前提下。所以既然你决定选择Jonas Brothers,不如就调整好心情跟着节奏一起摆动好了,相信你会很快找到自己的乐子。Joe Jonas的搞怪风格很讨所有人喜欢,而说句客观的,小弟弟Nick Jonas的嗓音条件确实很不错,他唱歌是三个人当中最成熟的。如果你真的想听点演唱技巧出来,就仔细地听Nick吧,实际上,如果没有童星出身的Nick,那今天的Jonas Brothers根本就不复存在。

  •   其实也不算很山寨,虽然风格是全盘照搬了没错,但是在功能设置上非常贴合国情,反正现在LF这么慢,倒不如这个好玩,大家以后也不要问我最近听什么歌了,都在这里放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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